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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推动沈阳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2021-08-06 11:42 来源:沈阳日报

2020年,沈阳市双创载体数量达212家,创业孵化面积达560万平方米,集聚创业人员16.6万人,全市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创新创业活动更加活跃,创新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小微企业成为沈阳创新创业的重要源泉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向的主流产业组织形式,在增加就业机会、增强经济活力、构建有效生产体系方面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然而,疫情给经济社会系统薄弱环节造成较大冲击,小微企业面临严峻考验,经营受重创甚至休克,企业可持续发展困难重重。新形势下,着力提升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深度和集聚水平,积极推动小微企业保持创新创业活力,对推动沈阳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沈阳经济发展新引擎,增强沈阳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

引导小微企业  主动集聚新兴业态

疫情改变了社会形态,对部分产业生态造成较大影响,以文化产业为例,电影、音乐会、脱口秀等“接触式”产业销售额下降,而电视剧、动漫、电子游戏等数字产品消费增长迅速。后疫情时代非接触经济、云经济、宅经济等新经济模式逆势上扬,在线娱乐、在线办公、在线医疗等井喷式发展,产业数字化转型大有可为,以此为契机,分步、分类引导小微企业向文化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数字化应用场景等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集聚和转型,不仅可为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新发展机遇,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数字沈阳建设中的作用。

推动小微企业  积极谋划二次创业

二次创业,既指小微企业创业失败后进行再创业的行为,也指小微企业以一次创业成功经验为依托实现转型升级或模式创新的行为。由于疫情影响,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小微企业步履维艰,有的企业生产经营停顿导致破产,有的企业虽熬过寒冬,但亟待摆脱困境,再创发展活力。“二次创业”成为疫情后小微企业面临的现实需求和发展选择,一方面,加大复工复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创建小微企业创新与创业资源共享平台,可降低小微企业政策搜索成本,助力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推动小微企业积极谋划“二次创业”;另一方面,开展“二次创业”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加强“二次创业”舆论宣传,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可营造“二次创业”的浓郁社会氛围,激发小微企业“二次创业”的动力和热情。此外,通过组织小微企业“二次创业”行动等专项计划,可推进小微企业寻求升级转变和管理创新,引导小微企业在二次创业中继承一次创业优势,主动适应市场,摆脱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再创企业优势。

鼓励高校毕业生  融入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高校毕业生是小微企业内部的创新力量,同时也是小微企业领域的创业主体。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全省小微企业数据分析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省小微企业总量873666户,占全省企业总量的92.84%,其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总量占企业从业人员总量的50%以上。就内部企业创新而言,小微企业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通过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可以缓解疫情给毕业生带来的就业压力,有助于小微企业提升人员素质,促进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所长助力小微企业创新;就外部创业主体而言,高校毕业生是小微创业企业的新兴力量,但疫情后创业企业市场融入难度增加,低门槛创业项目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毕业生创业热情消减,一些原本准备创业的毕业生转向就业,因此,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双创载体,有利于为毕业生创业企业提供线上扶助,精准服务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扶助和互动需求,有利于整合高校、社会机构、企业、投资人等多方资源,推动创新创业要素加快聚集,激发创新创业种子生根发芽,厚植创新创业发展壮大的土壤。

优化小微企业  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限制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成因较多,如资金问题、人才问题、技术问题等,仅靠市场力量,小微企业难以破除现实困境,良好的政策环境能为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优化创新创业制度环境,加强创新创业政策保障,强化小微企业服务力度,继续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准入限制,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是激发微观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的关键。同时,政策体系的有效衔接能避免政策“政出多头”“各自为政”带来的消极效应,使政策发挥最大合力,产生最佳效应。此外,能否将企业家精神发扬光大,也是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的关键所在,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个层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护小微企业产权,有助于提升企业家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愿意,使之成为创新创业的先行者。

除出台普惠扶持政策外,全面调查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状态,不断优化疫情后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扶持政策,针对小微企业提供特定的短期和长期政策,有利于推进新形势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发展,推动沈阳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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