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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

2021-07-01 14:39 太原晚报

6月29日消息,根据《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意见》,我省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

我省将改善县级医院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更新换代医疗装备,完善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床位,“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

在提高县域传染病诊治能力方面,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各县(市、区)遴选1所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30万以下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20张床位,30万至50万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50张床位,50万至100万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80张床位,100万以上人口的县(市、区)要求不低于100张床位。按照2%到5%设置负压病床和重症病床。

责任编辑:严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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