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导报讯 记者范琛 5月8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为全面提升山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促进污染减排,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规范和加强补助资金管理,山西财政联合住建部门印发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指出,为了鼓励引导市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创造性提出差异化补助政策,对项目社会资本投资部分的补助比例设定为政府投资部分的2倍。不仅如此,《办法》还引入了考评机制,将上一年度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本年度的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确定奖惩金额。同时,还严格财政资金的项目库管理,所有补助项目必须入库,入库项目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后,若有结余,可由市(县)级财政统筹用于其他入库项目,在保证完成建设、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增加了地方使用资金的灵活性和机动性,有效调动了地方积极性。
该《办法》强调,抓好32个万人镇和汾河流域63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启动黄河流域(不含汾河流域)78个建制镇和海河流域63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初步建立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建制镇污水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到今年年底,力争累计完成307个以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实现山西省万人镇和汾河流域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比例达到62%以上。
该《办法》的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补助资金的管理,助力山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攻坚行动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