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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山西水生态环境质量取得好成绩
“十四五”山西“补短板”再战水污染防治

2021-08-06 09:11 生态山西 耿倩

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8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取得极大改善,全省58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由2016年的48.3%上升到“十三五”末2020年的70.7%,提升了22.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由2016年的27.6%到2020年全部消除,特别是汾河流域国考断面2020年6月底全面退出劣Ⅴ类……“十四五”阶段,山西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由“十三五”的58个增加至94个,山西省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扬长补短,坚决消除劣V类水体,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督导检查、现场部署,组织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省人大通过地方立法颁布《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印发《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等系列方案,出台《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全面倒逼污染控制水平。并按照“一断面一方案”原则,精准谋划,科学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针对冬季、夏季汛期等特殊时段,通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保(提)温提效、建设污水处理厂调蓄池、改造双回路供电等措施,提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水平。率先在汾河流域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有效管控河流纳污量。建立汾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汾河生态基流趋于稳定。推动跨县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厘清市县治污责任。此外,相关部门单位还定期组织研判,全面加强形势分析、水质预警,建立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调度制度,并每月向各市党委政府通报国考断面恶化及排名情况。实施专项督察。对汾河国省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定点督察,对沿汾六市开展专项督察,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最终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水环境质量创历年最优,全面完成“十三五”国家水环境质量考核任务。

  进入“十四五”期间,山西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由“十三五”的58个增加至94个,2021年上半年,全省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59个,占比62.8%,劣Ⅴ类水质断面8个,占比8.5%;国考断面主要超标因子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3%,总磷浓度同比下降30.7%,水环境质量总体进一步改善。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山西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仍面临着很多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或运行不稳定,特别是冬季低温天气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变差;二是雨污分流改造未完成,汛期生活污水溢流直排,个别工业企业借雨期偷排超排问题突出;三是生态用水供需矛盾突出,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缺乏,特别是冬春浇期间较为明显;四是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低,直接影响入河排污口达标。

因此,“十四五”阶段,山西将持续深化“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同治,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要求,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靶向治疗、防治一体、精准施策,坚决消除劣V类水体,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水资源约束。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日常运行调度。推进城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今年各市再生水利用率提升到22%以上。严控冬春浇期间河道取用水和非汛期农田“大水漫灌”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严控无序取水。

二是深化水污染治理。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短板,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污水管网混错接和破损修复改造,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成重点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巩固拓展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彻底根治黑臭水体。

三是优化水生态修复。推动重点河流生态复流,保障汾河干流生态补水流量,同时重点推进汾河支流临汾浍河、黄河支流运城涑水河以及汾河太原段玉门河、虎峪河、九院沙河生态复流。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生态化治理,以汾河、沁河、涑水河等流域为试点,在污水处理厂排口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潜流湿地工程,优先采用带保温装置潜流湿地,确保冬季处理效果。全面清理汾河干支流、入黄支流河堤内垃圾废弃物,对影响河流水质的河道底泥科学清理。

四是细化水环境管理。深化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对入河排污口逐月监测。完善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汾河流域主要跨市界国考断面增设流量监测设备,提高监管成效。严厉打击涉水企业偷排超排、数据造假,坚决打击汛期借雨水口偷排工业废水行为。

五是严格水风险管控。全面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工业园区及园区外分散企业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沿河、湖、库水源保护区穿越公路交通运输车辆禁行限行管控,坚决全面彻底消除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赵彩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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